行動縣政服務
緊急公務通報
系統簡介:本系統係依中央公務緊急通報作業規範建置,提供桃園縣政府26個局處緊急公務通報使用,各單位可自行發送緊急公務通報,透過本系統同時以簡訊、電子郵件、電話語音訊息發送、網路傳真等四種管道傳送,受通報單位亦可透過系統進行執行結果回報。
系統效益:此一對多兼多重管道之通報發送方式,將使本府各單位對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公所之公務緊急通報訊息更為迅速確實,受通報單位亦採系統回報作業方式,故能迅速有效掌握受通報者之回應情況,系統將自動記錄或統計通報情形與執行結果回報情形。本系統不僅提升緊急公務通報速度及效率,並能確保資訊正確性與安全性。